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一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科创服函〔2023〕12号)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公司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一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引领,冀创未来
二、报名参赛
大赛分企业组(初创组、成长组)、团队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队伍自愿登录大赛网站报名参赛。(企业登陆:www.cxcyds.com,团队登陆:www.hbscxcyds.com)。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参赛企业和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大赛重点支持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申报,项目内容不涉密。大赛不向参赛队伍收取任何费用。
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三、赛程设置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市赛)、行业赛和决赛等阶段,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其中,初赛、行业赛按照不同行业技术领域分别组织比赛,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行业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将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推荐入围参加全国赛。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1、初赛(市赛)。主要从参赛项目中选拔一批创新性较强的项目。张家口地区由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举办,比赛采用“5+5”模式的答辩评选形式,根据参赛项目得分排序和各地分配指标,选拔出推荐入围行业赛的项目。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2、行业赛。入围行业赛的项目按报名参赛的行业或技术领域分组进行项目路演、评比。一般由双创大赛主办单位牵头组织,积极发动各市、县(区)和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举办,通常采用现场路演、答辩方式进行,根据项目得分排序和指标,产生入围决赛项目,产生行业赛一、二、三等奖建议授奖项目,产生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项目,并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
3、决赛。由双创大赛主办单位组织,入围决赛项目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采用“公开路演”方式比赛,成绩当场公布,按参赛企业和团队分别产生决赛一、二、三等奖。
决赛比赛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四、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企业须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7)第十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半决赛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2、团队组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如海外人才、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老员工创业团队、创客团队等),参赛人应具有在冀创业意愿,计划赛后在河北注册成立企业或与河北相关产业达成对接合作。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不超过7人(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科研失信记录。鼓励京津等省外及海外创业人员与河北省内团队合作参赛。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他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4)省外和国际项目单独进行比赛,其中团队负责人为外籍人员的,参加国际组比赛;负责人为省外人员的参加省外组比赛。
五、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1、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置决赛、行业赛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并颁发奖杯、证书。
2、奖励及支持政策
根据赛事及获奖级别的不同,对获奖企业和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和孵化服务、孵化空间、投融资、培训及科技成果对接等政策支持。具体奖励及支持政策见附件。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一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科研产业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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